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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6#~7#液体化工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2021-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对拟报批的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6#~7#液体化工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

  《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6#~7#液体化工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nQqkgCDyN5K5mF_vcsdrA;提取码:s96h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工程的利益相关个人及单位,受本工程影响的周边人群、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络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网络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电话:李军   0535-8667689

  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邮编:265715

  电子邮箱:lijun9@nanshan.com.cn

  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